百度訴360案二審 百度稱360違背安全軟件最少特權原則
[導讀]百度訴360標注惡意網址案二審再開庭
昨天上午,百度訴奇虎360標注惡意網址案,再次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。雙方激辯三個多小時,爭論焦點集中在“對搜索結果進行標注的必要性”上。百度律師表示,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注超過了必要限度;360律師則認為其標注行為非常必要。
此次庭審為該案二審第二次開庭。在此前的一審判決中,法庭以360不正當競爭為由判罰其賠償百度公司45萬元。360提起上訴。合議庭將大部分時間用于對相關事實的核實上。在雙方做出最后陳述后,合議庭詢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,360同意,百度則表示要做請示再答復。如果雙方不能調解結案,合議庭將擇日宣判。
昨日的庭審中,雙方對事實的描述不一。百度指稱360標注惡意網站的行為,只針對百度搜索引擎,他們提供的證據顯示,另一搜索引擎www.google.com并未有相關標注。360則辯稱,www.google.com并非中國常用的搜索引擎,事實上它不能在大陸登錄,中國網友更常用的是www.google.cn或www.google.hk。360對中國主流搜索引擎都會做此標注,并非專門針對百度進行不正當競爭。
另外一個爭論焦點是,360的標注行為是否超過必要限度。360律師認為,有的欺詐網站不需打開網站就可以看到聯系電話,因此有必要在搜索結果頁面上進行風險提示的標注,另外,有的木馬會在點開網站時快速關閉安全軟件,造成電腦中毒,因此需要在點開網站前就進行風險標注。百度認為,在360對百度搜索結果的標注中,只有3.8%比例的網頁可能構成欺詐,其中在點開網址前能看到聯系電話的更是少之又少,360的行為違背了安全軟件的最少特權原則。
此外,雙方還就360是否在自己的網站上對百度搜索框的下拉提示詞進行篡改,360的標注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目的等問題進行了辯論。庭審持續3個多小時,法院未當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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